分期乐小贷

 催收方式 

  • 预约提醒客户

    通过电话、短信、APP站内信等方式温馨提示客户,及时处理款项

  • 逾期客户

    主要通过自动外呼,人工介入提醒敦促客户及时处理款项

  • 特殊客户

    对于确属特殊情况客户,进入特殊处理流程,制定差异化还款策略

 用户需知 

尊敬的用户:


您好!

分期乐网络小贷公司已接入前海金融征信、同盾征信、公安4K等多家第三方征信系统,与人行征信系统及百行征信系统正在积极对接中。请不要逾期,逾期会在您的征信报告中留下不良记录,会给您的个人征信造成不利影响,未来可能会影响到您的生活。分期乐网络小贷会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您即将到期的账单,请您及时还款。对于逾期账单,将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合法合规的催收。

特别提醒:尊敬的用户,在您确认本协议之前,请确保您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产品信息和平台规则。如您不同意其中的任何条款,请停止操作。

分期乐网络小贷个人消费贷款协议

协议编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分期乐网络小贷个人消费贷款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XXXX】【XX】【XX】日于XXXXXXX签订:


甲方(借款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

电话:【XXXXXXXXXXX】


乙方 (贷款人):吉安市分期乐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城南新区井冈山中大道东H-5-13f块(凯旋金融中心27号楼第3层)


鉴于:

甲方为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通过分期乐平台(定义见下文)向乙方申请贷款。现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术语定义

除非本协议正文另有明确所指,在本协议中所用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1.1分期乐平台:指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为其注册用户、商户和贷款方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和助贷服务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分期乐”App软件、分期乐网站(域名www.fenqile.com)、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

1.2分期乐平台规则:指甲方使用分期乐平台所提供服务有关的任何规范性文件、政策、指引及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流程、售后政策、退款说明、为甲方提供的借贷服务制定的特别规则等,以及乙方在分期乐平台公布的借贷相关的规则。

1.3助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向乙方申请贷款过程中分期乐平台为甲方和乙方提供贷款需求发掘、信息采集、甄别、筛选、数据引流等服务,以帮助甲方取得乙方的授信或贷款,但不包括网络借贷信息的撮合和提供任何性质的增信服务。

1.4授信额度:指乙方根据甲方的信用情况、支付记录和消费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甲方通过乙方所可能获得的最大贷款额度总和的预期范围,不代表乙方对甲方的贷款作出了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甲方每次贷款需求仍须通过乙方的单笔审核。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及消费行为进行动态调整(上调或下调)或冻结,且无需另行通知甲方。

1.5贷款本金:指乙方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向甲方发放的贷款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消费金额或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1.6贷款用途:指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的使用场景或用途,甲方不得将贷款用于不动产等固定资产消费、赌博、基金、股票、理财产品、有价证券、期货买卖及股本权益性投资等违反监管政策规定的情形。本协议项下的贷款应用于甲方日常消费用途。

1.7贷款期数:指甲方选择分期还款所分摊支付的期数。

1.8每期应还款项:指甲方选择分期付款后,按照约定贷款期数每期应偿还给乙方的贷款本金、息费、逾期费用(如有)之和。

1.9每期应还款日:指甲方选择将贷款本金、息费以及逾期费用(如有)分成若干期付款(分期付款)对应的还款日期。

1.10息费:指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如有)总和,但不包括因甲方违约所应支付的违约金。

1.11逾期费用:指甲方未能于每期应还款日前足额支付全部到期应还款项的,视为逾期,除应还未还贷款本金和息费外,乙方可能对逾期付款收取逾期费用,逾期费用计算方法以本协议或甲方在分期乐平台签署的相关服务协议用户订单展示为准。

1.12除双方另有特别约定外,本协议项下所称“日”为自然日,“年”指每一个公历年,“月”指每一个公历月。“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元”指人民币的货币单位。

1.13自主支付: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到甲方账户,并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的支付方式。

1.14 受托支付: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象或指定收款人的支付方式。

1.15 代扣还款:指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目的,甲方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贷款人代甲方持续向还款账户开户行、有权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组织发送代扣指令,直接将甲方还款账户的款项划扣至乙方账户,用于偿还甲方在乙方处全部债务直至清偿完毕,且乙方有权将同一还款日的多笔贷款应还款额合为一笔或分成特定金额,分笔、分批发出交易委托指令。甲方确认及承诺前述交易委托指令将视同本人作出,相关法律关系后果及于甲方本人。代扣时间、金额等指令以乙方通知为准。


2.贷款金额、期限及贷款发放

2.1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由乙方决定给予甲方授信额度。通过乙方审核后,乙方同意在甲方授信额度内向甲方发放贷款,甲方同意按如下信息归还本金和息费:

贷款明细
贷款本金 人民币【XXX.XX】
大写 人民币【XXXXXXXXXXXX】
贷款用途 【XXXXXXX】 年化利率 【XX.XX%】
贷款起始日 【XXXX年XX月XX日】 贷款到期日 【XXXX年XX月XX日】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
贷款期数 【XX】
首期应还款 人民币【XX.XX】
其他每期应还款项 人民币【XX.XX】
每期应还款日 【XX】

*以上按单利计算

2.2 乙方向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实际放款即视为乙方已完成了本协议项下的放款义务。不论乙方发放给甲方的贷款是乙方自主支付至甲方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还是受托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其他银行账户,均视为乙方完成了对甲方贷款的发放。

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甲方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如甲方委托乙方将款项支付至其购买上品或服务的交易对手,则如下账户为甲方指定的乙方受托支付的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X】

开户行账号:【XXXXXXXXXXXXXX】

2.3如发生由于乙方系统原因或放款通路问题导致乙方重复放款,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的还款账户中对重复发放的多余款项进行划回扣收。

2.4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减免部分贷款息费,具体金额及计算标准以分期乐平台还款操作界面展示为准。


3.还款方式

3.1还款方式分为主动还款或代扣还款:

3.1.1主动还款:甲方可通过分期乐平台展示的还款入口页面向乙方偿还每期应还款项。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当期全额应还款项之日,即视为甲方当期偿还义务履行完毕。

3.1.2代扣还款:甲方需在约定的还款日前一天将应还款项足额存入甲方的还款账户,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委托还款账户开户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组织从甲方的还款账户中扣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对甲方的代垫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确认及承诺前述交易委托指令将视同本人作出。代扣时间、金额等指令以乙方通知为准。若因各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还款账户余额不足)造成代扣还款失败,逾期未清偿任何款项将影响甲方的征信记录。

3.2 如还款日为法定假日或公休日,还款日期不顺延。

3.3如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法按时收到甲方的每期应还款项,视为还款未成功。如因第三方支付机构或资金清算银行的原因导致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法以约定的流程按时收到甲方的每期应还款项,视为还款未成功,由此产生的分期乐平台与甲方或分期乐平台、甲方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或资金清算银行之间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4.提前还款

4.1甲方请求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剩余贷款时,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批准甲方的提前还款申请。

4.2如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款,甲方应支付当期应还款项、全部或部分未偿还贷款的本金、以及提前还款手续费;提前还款手续费的金额由乙方自主决定,具体金额及计算标准以分期乐平台还款操作界面展示为准。如乙方未同意甲方提前还款,则甲方仍应按照原还款计划向乙方偿付每期应还款项。


5.逾期还款

5.1如还款日当日 24 时或之前,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和/或资金清算银行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甲方当期应还款项的,则视为甲方逾期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逾期费用收取规则为:逾期费用=(当期逾期本金*逾期利率/360)*逾期天数,逾期利率为年化24%,(一年以360天计算)。

5.2 违约天数自约定每期应还款日次日起算,至甲方足额支付当期应付款以及逾期费用之日截止。


6.还款顺序

甲方应还款项按照先前期、后当期、同期中按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或仲裁费、实现债权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等)、逾期费用、逾期利息、逾期本金、当期利息、当期本金费用的顺序予以清偿乙方债务,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信用状况和乙方的风险政策单方面变更前述清偿顺序,而无需另行通知甲方。


7. 双方权利与义务

7.1乙方发放贷款后,甲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该笔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7.2甲方使用本协议项下贷款消费时,应保留相应的消费凭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购物凭证等),在乙方要求提供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

7.3甲方不得将贷款用于不动产等固定资产消费,不得用于基金、股票、理财产品、有价证券、期货买卖及股本权益性投资。

7.4甲方承诺配合乙方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接受乙方对本协议项下贷款使用情况和有关甲方财务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并为乙方的前述监督和检查提供工作方便。

7.5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贷款审核所需的个人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因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不真实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贷款审核所需要的个人信息,并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对甲方进行资信调查。甲方应配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对甲方进行资信调查,提供调查所需要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资产信息、个人信用信息等)。

7.7甲方有义务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每期应还款日按时足额偿还当期应还款项。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流程按时按期足额偿还每期应还款项,则应依据本协议约定支付逾期费用。

7.8如甲方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甲方有义务在信息变更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提供变更后的信息。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变更后的联系信息而对乙方的债权行使造成损害,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7.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清偿应还款项,如甲方在贷款期内发生逾期还款,乙方有权决定全部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偿还全部欠款并支付逾期费用。乙方有权在甲方未按时偿还当期应偿还分期款项时,通过乙方合作的支付机构划扣甲方在平台绑定的银行卡里的款项用以支付应还款项。

7.10乙方对甲方的个人身份信息以及与甲方有关的银行卡等数据(简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披露给第三方,但除出于为甲方提供更好的服务目的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予以披露或者依据本协议的规定使用、披露甲方信息的除外。


8.免责事由

8.1乙方系统出现下列任一状况而无法正常运作,致使无法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8.1.1在服务网站维护期间;

8.1.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8.1.3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8.1.4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和其他乙方有信息技术依赖的相关部门及合作方、企事业单位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8.2本协议有效期内,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不视为乙方违约,双方可根据相关的法令、政策变更协议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协议,在此情况下,甲方已经享受服务而尚未到期或偿还的应偿还款项视为立即到期,甲方应立即归还,否则乙方仍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采取合理的救济措施。

8.3甲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就消费交易、数据传送、信息服务及其他任何服务所产生的纠纷或争议,均由甲方与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与乙方无关。甲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本协议义务。


9.违约责任

9.1非因乙方及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和/或资金清算银行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依据本协议的还款流程及时收到甲方还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

9.2甲方发生如下事件时,则认定甲方发生违约:

9.2.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接受或逃避乙方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的监督;

9.2.2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每期应还款日偿还贷款本金或息费;

9.2.3甲方在履行与乙方签订的其他协议时有违约行为;

9.2.4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及不完整的信息;

9.2.5甲方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

9.2.6甲方发生严重影响偿债能力的情形;

9.2.7擅自将本协议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

9.2.8甲方有其他未履行本协议下任何义务的行为。

9.3若因本协议9.2条所述情形而导致甲方违约,或根据乙方合理判断认为甲方可能发生被协议9.2所述的违约事件的,或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或多项条款的,乙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何一项或几项救济措施:

9.3.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9.3.2立即暂缓、取消发放全部或部分贷款;

9.3.2宣布已发放贷款全部提前到期,甲方应立即偿还所有应还贷款本金、息费及逾期费用;

9.3.3立即解除本协议;

9.3.4对甲方的违约行为,予以公开披露;

9.3.5委托律师事务所、合法服务商对甲方采取催收、起诉、提起仲裁等法律手段;

9.3.6采取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9.4因任一方违约而导致其它方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和息费损失、诉讼费、仲裁费用、调查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全部由该违约方承担。


10.用户信息使用

10.1甲方授权并同意乙方或指定的第三方向其指定其他的信用征集机构、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调查、核实甲方的财产、资信等情况,并留存相关资料,并在规定用途范围内使用获取的信用报告。

10.2甲方理解并同意,如甲方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则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关要求在必要情况下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及逾期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进行披露,由此产生的甲方不良信用记录或不利影响及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如甲方存在或涉嫌存在欺诈、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分期乐平台向有关国家机关举报或报案,以追究甲方包括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责任。

10.3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有权为如下用途搜集、共享及使用甲方信息:

10.3.1 实现甲方向乙方贷款功能:包括对甲方申请的或使用的服务进行个人信用评估、贷款审核、贷款订单管理、贷款发放、准时还款、交易行为及还款行为分析等;

10.3.2保障交易安全:包括提高产品与/或服务系统的安全性、预防钓鱼网站欺诈、保护账户安全、监控账号风险、记录并分析风险链接、收集设备信息用于平台系统问题及异常信息排查等;

10.3.3反欺诈、反伪盗交易目的:主要包括反欺诈、防止伪冒、盗取甲方信息及权限的交易,防止甲方抵赖或否认交易;

10.3.4其他:其他基于履行协议、提供服务、解决争议、保障交易安全等目的使用甲方信息等。


11.协议成立与生效

11.1甲方按照分期乐平台规则,通过在分期乐平台上对贷款需求点击“确认”按钮(具体以分期乐平台实际操作为准),且乙方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本协议时,本协议成立并生效。

11.2协议双方均明确同意,本协议以数据电文的方式制成,并根据双方的电子签名有效签署,可以有一份或者多份并且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永久保存在乙方或分期乐平台指定的专用服务器上备查和保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除非任何一方有足够证据足以推翻本协议的电子签名,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本协议以数据电文及电子签名形式签署而主张本协议无效。


12.变更通知

12.1在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身份信息、居住地址、贷款信息等,甲方应对该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完整性负责。

12.2在甲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全部应款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甲方有义务在上述信息变更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提供更新后的信息。

12.3因甲方不提供或不及时提供或上述变更信息,或提供的上述变更信息不真实、不完整而导致乙方产生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息损失、诉讼费用、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用、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和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13.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3.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由本协议产生及与其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甲方住所地、债权人住所地(债权转让的,为债权受让人住所地)、合同签署地(广州市黄埔区)、本合同签署平台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含支付令、电子支付令)。届时受诉法院可通过现场、在线视频等方式进行审理。


14.债权债务转让

14.1本协议约束本协议的任何当事人和/或任何的法定继承人,受让人,并保证前述各人的利益。

14.2甲方无权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全部权利、利益和/或义务,但经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4.3乙方可转让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的权利和/或义务。在此情况下,权利受让人相对甲方应具有相当于其是本协议一方所应具有的相同的权利和/或义务。乙方转让上述权利或义务时无须经甲方同意,甲方确认通过分期乐平台接收相关债权转让通知。


15.通知和送达

15.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给甲方的书面通知,按照甲方在分期乐平台系统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和\或甲方的户籍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书面通知的形式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通过在分期乐平台以网站公告、站内短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在采用电子方式进行送达的情况下,发动当日即视为送达。

15.2甲方同意司法机关按照本协议附件一《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的约定向甲方送达法律文书。


16.其他事项

16.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均需在征得乙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作出,修改或补充后的条款如与本协议原条款相抵触,以修改后的条款为准。

16.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过协商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本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扫描件在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双方签署的电子协议与纸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本协议部分条款因违反法律法规被视为无效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XXX】

【XXXX】年 【XX】月 【XX】

乙方: 【XXXXXXXXXXX】

【XXXX】年 【XX】月 【XX】


最近更新:2021年04月27 日


附件一: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1.本人指定接受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为本人在分期乐平台(“平台”)的注册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司法机关向该等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

2.本人指定邮寄地址为本人的户籍地址或本人在平台留存的本人通讯地址、收货地址和住址。

3.本人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本人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4.本人承诺如送达地址有变化,本人将及时告知保证人和\或平台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5.本人已阅读并理解本确认书的所有条款,并保证送达地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如因本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未能及时通知保证人和\或平台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致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本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大学校园贷风险告知书(范本)

为帮助在校学生提高对非法校园贷的认知,增强对非法校园贷的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监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精神,现将有关非法校园贷的风险告知如下。

一、什么是非法校园贷

目前,国家明确规定,只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为大学生提供合法合规的信贷服务。除银行业金融机构之外的任何机构(包括各类网络借贷平台等)为大学生提供的信贷服务均为非法校园贷。

非法校园贷有三大特点:其一,借贷人基本上都是在校大学生;其二,放贷门槛低,一开始借贷金额都不高,但通过收取高额手续费、服务费、“砍头息”、罚息等,利滚利,翻倍速度极快,让借贷人不堪重负;其三,经常采用骚扰、恐吓、威胁甚至暴力等手段催逼还款。

二、非法校园贷的风险和危害

一是诱骗借贷风险。一些非法校园贷机构通过宣传推介,发展营销人员,诱导学生高息借贷用于超前消费等活动;一些不良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等打着专业培训、推荐就业等幌子,捆绑推荐借贷业务,诱骗学生通过高息借贷缴纳培训费、中介费。

一是诱骗借贷风险。一些非法校园贷机构通过宣传推介,发展营销人员,诱导学生高息借贷用于超前消费等活动;一些不良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等打着专业培训、推荐就业等幌子,捆绑推荐借贷业务,诱骗学生通过高息借贷缴纳培训费、中介费。

三是催收骚扰威胁风险。大多数非法校园贷机构为了强制学生还本付息,往往针对大学生活动场所固定、社会经验缺乏、有家庭为其兜底等特点,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甚至直接使用暴力等手段进行催收,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使学生不堪忍受,有的学生甚至因此自杀。

四是个人信息隐私泄露风险。一些学生由于缺乏自我防范意识,借用自己身份证给同学申办贷款,致使自己深陷非法校园贷陷阱。一些非法校园贷机构将其获取的学生个人身份信息、家庭信息、隐私资料等,泄露给非法黑中介,在互联网上流传,如此前曝光的“裸条事件”等,给学生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严重影响学生今后成长。

三、如何对待校园贷

(一)遇到困难,应主动向学校寻求帮助。国家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可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如学习生活面临经济困难,学生应向学校提出帮助诉求,学校会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资助。

(二)量力而行,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学生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合理消费,务必量力而行,杜绝超出自身承担能力的高消费和超前消费。

(三)学习金融知识,提高对金融诈骗和不良借贷的防范意识。当前各类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广大学生应主动了解和学习金融知识,提高辨别合法金融产品的能力,谨防落入欺诈陷阱。

(四)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现阶段,国家正开展校园贷规范整顿,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若在消费、创业、培训等方面确有合理的信贷服务需求,应选择向正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

(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因前期疏于防范已陷入非法校园贷的困扰中,自身权益正在或者即将遭受伤害,应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情况,寻求金融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的介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校非法校园贷投诉举报电话:××××××)。

四、学生个人抄写内容

我已阅读上述内容,对非法校园贷的风险已了解,并承诺远离非法校园贷。

学生本人抄写上一段内容并经本人签字: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大学

打击非法校园贷

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大道新198号凯旋金融中心